【引导基金】临安区政府引导基金申报指南

发表时间:2022-03-10 07:56

临安区政府引导基金投资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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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对象


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定,在临安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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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1.符合临安区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具备良好的产业基础条件,有一定的人才、技术、项目储备。

2. 计划在临安区内投资建设产业项目(包括正在建设);

3. 项目一般已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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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的产业化项目,创造和稳定就业岗位的制造业项目和助力乡村振兴的现代农业项目。

重点关注高端装备、生命健康、集成电路、新能源、新材料、电线电缆、复合装饰材料、光电、数字经济“硬科技”等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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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方式


对单个企业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投资额(以项目备案信息为准)的20%,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政府引导基金按照章程或协议约定的退出价格执行,约定收益参照基金进入时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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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1.《临安区政府引导基金项目申请表》;

2.企业商业计划书;

3.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表或者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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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截至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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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企业根据项目类别向各行业(项目)主管单位进行申报,不需要向多个单位重复申报。

其中:新建扩建以及重大产业项目向区发改局进行申报;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向区经信局进行申报;科技产业化或其他科技项目向区科技局进行申报;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向区商务局进行申报;文化旅游项目向区文旅局进行申报;现代农业项目向区农业农村局进行申报;大健康项目向区卫健局进行申报;文创产业项目向区文创中心进行申报。


临安区政府引导基金受理单位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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