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基金】大连天使类子基金项目库开启征集

发表时间:2024-01-16 09:28
  关于征集天使类子基金项目库入库项目的通知
  各区市县(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政府引导母基金管理办法》及《大连市天使类子基金工作指引》,为发挥政府资金产业引导功能,吸引和撬动社会资本投资于我市具有原创性技术或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的种子期、起步期等创业早期企业,促进我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做大做强,市科技局拟设立天使类子基金项目储备库,现面向全市征集天使类子基金投资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申报对象须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且有相关股权融资需求的科技型企业,重点支持未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及其孵化企业、处于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天使项目。
  二、申报条件
  天使类项目被投资企业须满足《大连市天使类子基金工作指引》第十四条的规定:
  (一)子基金的投资须为其首两轮外部机构投资或子基金投资决策时企业设立时间不超过5年;
  (二)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资产总额或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从业人数、资产总额、销售收入定义按照《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3号)执行;
  (三)从事产品研发、生产和服务等人工智能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航空航天、新一代汽车、化工与新材料、洁净能源、生命健康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其他市政府重点发展的产业。
  三、入库程序
  请各有关单位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对接符合条件的企业、高校院所、科技创业孵化平台、重点实验室进行申报。
  (一)入库申请。申报单位须填写《大连天使投资项目申报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同时提交《商业计划书》,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各申报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应数据。
  (二)资格审核。市科技局对各单位提交的入库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三)批准入库。入库企业优先纳入天使类子基金股权投资备选名单,并可协同合作银行给予相关支持。市科技局将与入库企业建立双向联动机制,企业可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定期更新企业资料和融资需求。
  四、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0日
  邮箱地址:cyc39989879@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易晨 39989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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